李侑菲遺失手機被要挾 公司要求停止惡意報道
韓國演員李侑菲手機遺失,被要挾2000萬韓元(約11萬2千元人民幣)贖金,所屬公司要求媒體停止對時間的惡意猜測。
17日,李侑菲在首爾江南的一所CLUB遺失了手機,拾得手機的A某於22日在京畿道某處用公共電話致電李侑菲索要贖金2000萬。次日(23日),A某在咖啡廳等待李侑菲現身交易時被潛伏的警察拘捕,參與案件的10代青年B某、C某被不拘留立案。
28日,李侑菲所屬社方面要求部分惡意揣測事件的媒體停止對此事件虛假報道的行為,表示“是因為手機內並沒有不可公開的內容才馬上向搜查機關申告,對盜用他人個人情報甚至威脅要求贖金的A某採取拘捕。李侑菲在這段時間受到很大的心理壓力和傷害,希望停止發表侵害藝人私生活的內容。”
另外,向李侑菲採取脅迫、要求贖金的A某現已被移送至警務機關。
以下是經紀公司宣告全文:
大家好,這裡是sidusHQ。
10月28日,有報導稱A某以公開李侑菲個人手機資訊為威脅進行財物勒索,對此發表正式宣告。
本月中旬,拾獲李侑菲手機的A某宣稱要將其手機的個人資訊賣給媒體或發到網上,以此進行威脅並索要財物。A某擅自盜用其拾獲物裡的個人資訊,還利用各公用電話撥打威脅電話。
對此,我公司認為沒有必要隱瞞手機內容,立即向調查機關申請了協助,很快逮捕了A某並移送檢方,希望利用公眾人物身份這一弱點進行威脅和勒索的事情不再發生。李侑菲因此心理壓力很大,希望媒體不要刊登內容不實或侵害私生活的相關新聞,對李侑菲造成更多傷害。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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