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秀妍被中國經紀公司起訴賠償20億韓元
中國貴州新湃傳媒公司與海寧新湃海潤演藝經紀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2月28日,是在中國境內擁有對鄭秀妍Jessica獨家演藝中介代理權的中國經紀公司。貴州新湃與鄭秀妍所屬的Coridel於2016年2月簽訂了演藝中介代理權轉讓合同。此外,海寧新湃海潤也與貴州新湃傳媒簽訂了演藝經紀代理權轉讓協議,兩家公司被授權在中國境內擁有鄭秀妍獨家演藝經紀代理權。
兩家公司以鄭秀妍不履行合約為由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鄭秀妍退還已收取的授權費,獨家授權費、諮詢費返還金、違約金、未分配收益金等。北京仲裁委員會2017年11月27日做出仲裁判決,判兩家經紀公司勝訴。
鄭秀妍方面主張說,自己不是合同的當事人,授權書上也沒有表示同意仲裁協議的意思,因此沒有效力。根據《紐約公約》規定將案件轉到韓國。
但是,在韓國2月11日進行的一審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為,即使鄭秀妍不是合同當事人,但作為實際履行者交付了授權書,因此受仲裁協議的約束,所以同意北京仲裁委員會的判決。 首爾高等法院也於今年7月23日駁回了她的抗訴。
據瞭解,根據北京仲裁委員會重審的要求,鄭秀妍應支付給兩家經紀公司的違約金,收益分配金,授權費,諮詢費,律師代理費等總計超過20億元。
另外,鄭秀妍方面目前已向大法院提起抗訴。
本文標籤:Jessica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