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玹珠的法律代理人法務法人汝白方面當天公開了不移交決定書,稱"警方對李玹珠弟弟寫的文章是否為虛假事實也做出了明確判斷"。
根據拒不移交的決定書,April被孤立的事件中,李玹珠在組合內遭受集體欺凌而倍感痛苦,April活動當時確實存在保溫杯事件、鞋子事件等,起訴人也承認有過這樣的事實,因此嫌疑人寫的文章中存在問題的內容是李玹珠和李玹珠在April組合生活中的主要事實,不能看作是虛假事實。"
另外,法務法人餘白還補充道:"DSP媒體以不明確的內容引起大眾誤會的行為,請剋制,在法律規定的程式內提出必要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