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NE1樸春被曝曾走私違禁藥品 檢察官放棄立案遭質疑

   * ℃  點評

2NE1樸春被曝曾走私違禁藥品 檢察官放棄立案遭質疑

韓國 某媒體6月30日晚爆料,人氣女子組合2NE1成員樸春曾在2010年被舉報試圖將違禁藥品帶入韓國,當時負責此案的檢察官採取了免於立案的舉措。時隔4年後該醜聞被媒體曝出,在韓國網路上掀起了軒然大波。

據爆料的媒體稱,樸春在2010年10月從國外購買了80多片安非他命並試圖透過國際快遞帶入國內。安非他命是一種強力中樞神經興奮劑,在韓國屬於違禁藥物。樸春對此也心知肚明,收貨資訊填寫了別人的地址和名字來掩人耳目。但這批藥物抵達仁川國際機場後就被海關工作人員查出,並通知檢察院立案調查,沒多久就查出了這批違禁藥品的實際購買人是樸春。

隨後檢察院搜查了樸春位於首爾的住所,而樸春在接受檢察官調查時也承認了走私違禁藥物的事實。2010年10月19日,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在韓國刑事司法網錄了此案,開始了正式立案前的調查。根據韓國相關法律,製造或是走私依賴性藥品或是含有相應成分的藥物將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但檢察官卻對樸春案件沒有進行任何正式調查就在11月30日做出了免於立案的決定。免於立案屬於韓國檢查院相關規則規定的7種案件處理措施之一,意味著雖然有犯罪嫌疑,但檢察院不再對此案進行調查,被處以免於立案的嫌疑人只要不再被查出相同的犯罪行為就能免除法律制裁。

時隔4年,此事被媒體曝出後,當時檢察官免於立案的決定是否公正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檢察官表示,韓國法律上視安非他命等同於丙泊酚等違禁藥品,鑑於毒品犯罪的危害性,韓國司法界公認毒品犯罪嫌疑人應拘留進行調查,由檢察官獨自決定免於立案,在韓國司法界也是極其少見的情況。而另一名檢察官也表示,免於立案相當於檢察官主動放棄搜查以及指揮許可權和起訴權,即便是同樣身為檢察官,他也無法理解負責樸春案件的檢察官為什麼要貿然做出這種決定。

據悉,爆料的媒體此前曾多次試圖採訪當年負責此案的檢察官申某,但申某卻始終對該媒體的採訪申請沒有做出任何迴應。

本文標籤:2NE1   樸春
楊賢碩稱樸春為治療購買藥物不知在韓違禁
少女時代秀英有望出演MBC新劇《我生命的春天》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