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再發宣告:對鹿晗及電影製作公司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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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再發宣告:對鹿晗及電影製作公司提告

  韓國男團EXO前成員吳亦凡與鹿晗分別在去年5月與11月提交解約訴訟,解約事件後,吳亦凡鹿晗相繼在中國接拍電影,並將一起登上央視羊年春晚。1月16日,吳亦凡和鹿晗“解約門”第3次、2次調停在首爾中央地法進行,兩人與SM娛樂公司仍未達成協議,解約案將於2月6日進行最新一輪的調停。2月5日,SM發宣告在上海起訴鹿晗擅自開展商業活動。2月11日,SM再次發宣告,稱於2月10日在香港對鹿晗及邀請鹿晗出演電影的電影製作方提起了訴訟。

  宣告全文如下

  S.M.ENTERTAINMENT Co., Ltd。(韓國S.M。娛樂公司, 以下稱“SM公司”)繼2015年2月5日在上海提起的訴訟後,又於2015年2月10日在香港,對鹿晗及擅自邀請鹿晗出演電影的電影製作方提起了訴訟。

  如上次的宣告書中所述,該等法律措施係為了維護SM公司、EXO組合以及其他善意合作方的合法權益並防止因違約及侵權而導致的損害進一步擴大。

  SM公司與吳亦凡(KRIS)、鹿晗簽署的專屬經紀協議,在法院作出最終的確定判決之前仍繼續合法有效。吳亦凡、鹿晗於此期間擅自進行的商業和非商業活動、廣告代言、電影拍攝、各類演出等一切活動,均為損害SM公司及EXO組合權益的違約行為,同時也是違反法治精神及誠信原則的行為。

  SM公司作為鹿晗的專屬經紀公司,在包括韓國、中國大陸及中國香港等地區在內的全世界範圍內對其享有獨佔且排他的權利。但,鹿晗卻置SM公司享有的權利於不顧,作出了擅自出演電影的違約行為;相關的電影製片方亦在未經SM公司事先同意且未與SM公司進行協商的情況下,擅自邀請鹿晗參加電影出演。因此,SM公司已於2015年2月10日正式在香港透過香港的律師樓——KING&WOOD MALLESONS以鹿晗及邀請鹿晗出演電影的電影製片方為被告提起了訴訟。

  在此,SM公司再次申明:日後亦會繼續在中國大陸地區、中國香港地區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就鹿晗及吳亦凡對一切其違約及協助或附和其違約或構成侵權行為等的任何公司及個人,採取一切法律措施,以保護SM的合法權益。

  宣告:韓劇網登載此文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本文標籤:鹿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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