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劉承俊勝訴,時隔17年後他可以重新回到韓國

   * ℃  點評

劉承俊

韓國時間15日下午2點,首爾高等法院對劉承俊以韓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為物件提出的“取消拒發籤證處分”訴訟進行了宣判,法院判處原告劉承俊勝訴。

劉承俊被拒絕入境事件簡單整理:

劉承俊曾於20世紀90年代活躍在電視上,雖然他擁有美國永居權,但本人曾多次表達了會去當兵的意思。

可是在2002年1月,劉承俊獲得美國市民權並放棄了韓國國籍,因此其被免除兵役。當時,韓國輿論對劉承俊的指責非常強烈。隨著譴責輿論的高漲,韓國法務部表示“擔心其做出損害韓國利益或公共安全的行為”,因此限制其入境。

韓國兵務廳根據《出入境管理法》第11條,對其下達了禁止入境的措施。《出入境管理法》第11條規定,如果認為可能做出損害大韓民國利益或公共安全的行為,法務部長可以禁止此外國人入境。

因為被拒絕入境韓國,劉承俊就在中國作為歌手和演員活動。2015年9月,劉承俊向韓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申請F4簽證,但被拒絕。同年10月,劉承俊提出“取消拒絕入境”的訴訟。但一審和二審都認為“劉承俊入境參加電視綜藝活動的話,會降低正在服兵役計程車兵們計程車氣,也會弱化履行兵役義務的意志,存在助長逃避兵役風潮的憂慮,因此禁止其入境事由妥當。”

之後,劉承俊以韓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為物件提出訴訟。

今年7月11日,韓國大法院做出判決,認為拒絕對劉承俊簽發韓國簽證是違法的。韓國大法院撤銷原判,並將此案退回首爾高等法院。

11月15日,首爾高等法院判劉承俊勝訴。

本文標籤:
191114 乖僻的五兄弟 E03 中字
191113 星期三是音樂節目 E07 中字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